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市国资委关于落实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委领导已批示同意,现予印发,请照此执行,进一步做好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
市国资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市国资委关于落实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
重点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69号),进一步做好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我委结合国资工作实际和全年安排,研究制定2017年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方案,细化了今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领域、加大信息解读回应,对有关公开项目明确具体内容、公开渠道和公开时间,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做好相关内容的公开。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对我们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助推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各项工作上水平。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依法履行国资监管职能,落实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内容,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的参与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通过网络、刊物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国资国企改革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通过网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宣讲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委领导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委主要负责人解读重要政策年内不少于1次。
做好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国资国企改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市国资委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引导舆论作用,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进一步扩大网上发布内容,规范发布流程,更加方便企业办事和网民浏览查询。落实政务公开清单有关内容的网上公开,国资监管政务公开清单制定后,定期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积极探索引入微信、微电影等多种资源,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加大市管企业“正能量”的发声频次和力度,畅通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国资监管国企运营情况的公开
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定期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市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管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市管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总体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公开市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为内容,指导市管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市管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开工作。
(五)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确保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给予主动公开。
(六)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委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培训科目,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增强机关干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工作能力和法规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附: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清单
市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清单
公布项目 | 落实方案或拟公布主要内容 | 渠道 | 时间 | 落实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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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 推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增资扩股相关信息。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已在其网站上实现了产权交易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 已实现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披露的网上同步公布;交易出结果后,一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 产权处 |
积极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已于2016年完成与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对接调试工作。2017年继续督促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数据及时进行对接,实现信息交换共享。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根据市发改委、市审批办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数据对接的时限要求,届时按时完成 | 产权处 | |
定期公开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情况 |
公开2016年度市管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交税金指标完成情况及分行业运行情况 |
市国资委网站 |
2017年7月份 | 财经处 |
依法依规公开市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公开2016年度市管国有企业整体经济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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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网站 | 2017年7月份 | 财经处 |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 公开2016年度市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
市国资委网站 | 2017年7月份 | 财经处 |
业绩考核总体情况 | 公示上年度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等级情况及A级企业名单 |
市国资委网站 |
2017年四季度 | 业绩考核处 |
年度薪酬总体情况 | 公示上年度市管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水平 |
市国资委网站 |
2017年四季度 | 业绩考核处 |
市管企业改革重组结果 | 公开企业混改招商信息及重大混改项目结果 |
市国资委网站、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
混改项目公开推介时,及时公开项目信息;重大混改项目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公布混改结果 | 改革处 |
市管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管企业负责人的重大变动由市委市政府在市级渠道进行公开。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任企业董事、监事职务的,由市国资委进行公开。 | 天津市政务网 | 企业董事、监事职务任免文件下发后的一周内 |
企领处、 |
以公开市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为内容,指导市管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 指导推动能源投资集团、公交集团、水务集团和轨道交通集团发布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 天津市政务网 | 2017年4月26日 | 办公室 |
督促指导市管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开工作 | 指导市管钢铁企业做好本年度去产能工作目标的公示 | 2家市管钢铁企业的集团网站 | 根据去产能工作进度,及时公布 | 规划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