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的管理;负责机关公文、机要文秘、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办公自动化和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管理工作;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接待外联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党委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落实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和专项斗争等工作。

主任:东敬义

联系电话:83609041

二、组织处(统战处)

负责国资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民主集中制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企业统一战线工作。

处长:李周新

联系电话:83603211

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处

负责国资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国资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推荐考察国资系统国有股权董事、监事和外部董事人选。

处长:高玉强(兼)

联系电话:83603220

四、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处

负责国资系统企业去行政化改革和领导人员制式转换工作;负责国资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国资系统人才工作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国资系统群团工作和国防工业工会、团委工作;负责归口管理的中央驻津企业干部协管工作。

处长:隋连福

联系电话:83603228

五、宣传处

负责国资系统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处长:王玉莉

联系电话:83603246

六、老干部处

负责指导推动市管企业老干部工作开展;按照新体制、新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

处长:李树景

联系电话:24217131

七、绩效督查处(巡察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落实市政府绩效考核部署要求,会同有关处室做好市国资两委机关、国有企业监事会绩效考核工作,不断改进绩效考核方式方法;对市国资两委重大决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以及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共性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按照市国资委党委部署,发挥巡察办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职能,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

副处长:李士骐(主持工作)

联系电话:83607741

八、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市国资委综合类规范性文件,对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对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承担市国资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机关依法行权履职工作;研究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的法律问题;承办机关的其他法律事务;指导推动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牵头负责市管企业章程的审核批准工作;负责组织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推动市管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帮助市管企业协调解决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副处长:赵志宏(主持工作)

联系电话:83605850

九、规划发展处

负责研究提出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研究提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市管企业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市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履行对市管企业投资的出资人职责;推动市管企业品牌发展、技术创新和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市管企业开展压缩管理层级工作;牵头组织推动市管企业PPP项目相关工作;配合市政府做好企业家服务工作;推动市管企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

处长:杨传胜

联系电话:83605732

十、综合协调处

负责指导推动区属国有资本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指导、督促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衍生的应急处置;承办市管企业需要市国资委协调的有关工作;协调组织市管企业对口帮扶、合作交流等有关工作。

处长:魏金霞

联系电话:83609038

十一、财务评价与经营预算处(清产核资处)

负责承办市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对市管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市管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和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和经济运行工作;参与制定、组织市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收益收缴、支出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处长:刘雅彬

联系电话:83609033

十二、产权管理处(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制定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市管国有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市管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市管国有企业的股权管理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处长:李红艳

联系电话:83607702

十三、研究室

负责组织推动国资系统重点课题研究工作;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和工作报告;起草重要的综合文稿;做好天津国资等有关刊物的编辑发行工作。

主任:洪全印

联系电话:83607714

十四、企业改革处(资本运营指导处)

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审核市管企业增、减注册资本、改制、合并、分立、重组等相关事项;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指导推动开展资本运营工作;推动市管国有企业上市、挂牌和增发工作;组织市管国有企业开展走出去、引进来经贸活动;指导市管企业盘活土地房产资源,推动空间布局调整工作。

处长:吴彬

联系电话:83607732

十五、企业改组处

负责研究提出国有低效、困难、僵尸企业退出政策建议;指导市管企业制定在混合所有制改制和退出中的职工安置方案;指导推进市管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解困资金管理和分配工作;承办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处长:丁胡

联系电话:83607647

十六、监督处

负责对市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管理监督,推动市管企业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深化与审计机关的合作,加强与监事会和机关相关处室的配合,对重大问题及线索进行深入核查,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市管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做好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处长:张浩勇

联系电话:83609679

十七、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处(企业分配处)

负责制定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对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制定市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制度;根据经营业绩,提出市管企业负责人的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意见;推进市管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市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推动科技企业、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市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做好市管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推动技术工人队伍建设。

副处长:邓长勇(主持工作)

联系电话:83607705

十八、监事会董事会工作处(天津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负责制定监事会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和董事的派出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混改后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股东代表选派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派驻监事会的企业名单和外派监事方案;审核监事会报送的监督检查报告和专项报告,汇总分析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配合机关相关处室审核市管企业章程。

处长:赵辉

联系电话:83607731

十九、干部人事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两委机关、监事会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两委机关、监事会和直属单位的外事管理工作。

处长:刘翌

联系电话:83605309

二十、信访工作处

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信访办交办的涉及国有企业的信访事项;负责两委机关、监事会来信来电处理、来访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市管企业的信访维稳、群体性应急、内部治安保卫相关工作。

二级调研员:郭(主持工作)

联系电话:83607423

二十一、财务后勤处

负责两委机关、监事会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承担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应急管理等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福利等工作。

处长:王凯

联系电话:83605357

二十二、信息化工作处

负责研究制定市国资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市国资两委机关、监事会信息化工程和信息系统招标建设,做好信息化设备器材招标采购;推动市国资系统业务专网互联互通和安全运行;负责机关信息化设施设备及网络的管理和运维;负责市国资委门户网站的建设和安全防护;领导信息中心做好信息化技术服务保障工作;依托技术手段进行市国资系统网络舆情监测。

二级调研员:吕建成(主持工作)

联系电话:83607727

二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两委机关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履行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专职副书记:宋庆仁

联系电话:83607726

二十四、工会

围绕市国资两委中心工作,加强对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合理化建议、文化体育等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工会主席:王杰 

联系电话:83607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