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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报送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管理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12 16:12:53   来源:企业管理处

 

市国资委关于报送国有企业房产土地
管理信息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对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部分事项进行修改的通知》(津国资法规〔2016〕28号)的要求,为全面、系统了解市管企业房产土地管理情况,进一步履行好出资人监管职责,请各市管企业仔细梳理市管企业及所属各级独资、控股企业2017年三季度房产土地信息,认真做好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管理信息季报表填报备案工作。
一、报送要求:
1、请用文字简要概述2017年三季度市管企业房产土地处置完成情况(包括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及盘活金额等);2017年度四季度房产土地拟处置情况。
2、请认真梳理、仔细填报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管理信息季报表。
3、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XX集团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管理信息报表(X月X日)”,表格用A4纸。
二、报送时间:
请各市管企业于2017年10月13日(周五)前,将加盖集团公章的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国资委企业管理处,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处室邮箱。
   
 
联系人:翟亚莉、张姝     联系电话:83607338
传真:23308206          电子邮箱:qgc@tjsa.gov.cn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