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下属单位河西区建设开发总公司工作不作为

发表人:王晓旭     提问时间: 2018-01-11

在河西区寿园里有一套企业产住房,产权隶属于河西区建设开发总公司{此公司隶属于天津市河西区国资委},房本父亲的名字,我跟父亲在同户口下,现在打算出售此住房,已经办理家庭三人同意出售此房的公正书,因为父亲在国外不方便回国,去年底特意回国办理了此公证书,还办理委托公证书,全权委托我办理此公产房的一切置换手续,均在河西区公正中心办理的,现如今打算办理此房的置换手续,去河西区建设开发总公司房管所{河西区江苏路上},房管所不认我的公正委托书,父亲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回国所以才办的委托公正书,现在房管所一句没有这样办的就给我拒绝办理了,我咨询为什么不给办理的法律依据的,窗口工作人员答复我是天津公产房管理条例规定的,然后我去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和信访办咨询并没有此条例,然后跟大厅接待员一一核实{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和{办法补充规定}也没有相关不给委托公正办理的条例,然后我拿着河西区公正中心的公证书去找律师核实,本委托公证书一切合法合理,拿着所有文件来到位于紫金山路的市信访办,和信访员沟通建议我去找此企业的直属上级单位进行沟通,继续本人去了河西区信访办和河西区国资委反映河西区建设开发总公司房管所不认委托公正,不承认公证书的法律效应,必须本人到场办理,一直在强调企业产他们才是产权人,不承认委托公证书的法律效应,由于父亲的确有些特殊原因不能回国办理所以才先去办的委托公正,现在多日,河西区国资委和河西区建设开发总公司均没给我答复,此套房屋的过户手续一直在停止状态,望政府给予答复,谢谢!

回复: 王晓旭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对信中涉及“河西区建设开发总公司工作不作为”的问题,建议向天津市河西区纪检部门反映您的诉求,谢谢来信,祝你工作顺利。

回复时间: 201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