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079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建立转型发展基金破解消化过剩产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会同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委员会对我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贵委员会所提建议非常专业,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化解过剩产能,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部署,也是深化我市国企改革,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一、关于组建发展基金和补充发展基金的有关工作
目前,我市已陆续设立了海河产业、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兴产业创投、并购等多支政府出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财政资金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为我市各类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以海河产业基金为例。为推动我市制造业向高端迈进,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借鉴湖北省以财政资金为引领设立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先进经验做法,2017年2月,市委、市政府做出了设立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的战略部署,着眼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和引导效应,通过设立海河产业基金,推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构建先进制造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先进制造业竞争力。目前,海河产业基金已开始正式运营。在投向方面,海河产业基金聚焦我市的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定位,围绕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推动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重点投向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为代表的支柱产业和以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力争到2020年形成一批产值过千亿元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科技型企业10万家。在规模方面,市财政出资200亿元设立海河产业引导基金,在此基础上,吸引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多支产业投资母基金,形成1000亿元左右的母基金群,再通过发起设立若干子基金等方式,进一步放大基金功能,力争撬动社会投资5000亿元。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期,海河基金必将在助推我市科技金融做强做大、助力双创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我市钢铁等行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可通过市场化方式争取上述基金入股;同时,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也将结合整体工作研究将此类企业纳入备选项目库向基金推荐。
二、关于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的有关工作
2014年7月,根据《财政部 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6号)和银监会《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认可条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45号)相关要求,市政府批复授权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在原有信达、华融、东方、长城等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市场主体,丰富金融产品,促进市场竞争。2016年,在银监会和市政府的支持下,为更好地开展业务,津融集团成立专业子公司天津津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司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并履行授权主体变更程序,
2017年4月,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云南省、海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7〕702号),公布了7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其中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天津市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这也是一家以民营资本为主的企业。天津也成为10个拥有2家AMC的省级单位。与此同时,银监会还将批量转让的认定标准由10户降至3户以上,大大降低了批量转让的门槛。可以预见,未来我市两家AMC公司将在扩大业务覆盖面、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方面发挥更加积极、显著的作用。
三、关于建立工业企业过剩产能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的有关工作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下,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重点推动我市钢铁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并顺利完成了相关工作。根据2016年我市与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签订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2016年我市压减炼铁产能任务370万吨。到2016年8月底,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冶金集团有限公司三家钢铁企业提前完成上述任务指标。其中,天钢压减粗钢220万吨,冶金压减粗钢70万吨,天铁压减粗钢80万吨。共封存炼钢设备系统4座、炼铁设备2台,市国资委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对涉及的炼钢和炼铁主要生产设备及相关动力设施实施了断水、断电和封存,通过了国务院专项督查组验收。
2017年我市压减炼铁产能任务175万吨,压减炼钢产能任务180万吨。为完成我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我市将重点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任务。第一,确保压减任务完成。我市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具体包括天铁集团计划压减的炼铁产能120万吨,冶金集团计划压减的炼铁产能55万吨、炼钢产能180万吨。上述设备均计划于2017年11月前停产封存,并采取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等措施。我市也将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2017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第二,努力筹措奖补措施。一是做好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申请拨付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我市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目标,认真做好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的申请工作。待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下达后,及时做好奖补资金额核定、资金拨付和分配方案公示等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地方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国家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政策措施、《天津市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支持政策》、《关于做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企业人员安置工作的通知》等具体措施,根据我市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地方配套资金保障工作。第三,妥善安置职工。一是及时落实各项职工安置政策,兑现相关补贴。协助和指导企业做好内退人员保险补贴、稳岗补贴、培训补贴的申报工作,简化申报手续,明确经办流程,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督促企业落实好安置政策,涉及安置职工的各项待遇足额发放。二是加大就业安置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定期组织招聘专场,协助企业做好富余人员就业安置。重点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和解除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吸纳化解过剩产能富余人员,给予社保补贴。三是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实现转岗再就业。对经培训已取得资格证书并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兑现相关补贴。第四,稳妥处置企业债务。结合我市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目标,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稳妥做好有关承担去产能任务企业的金融债务处置工作。市金融局将积极履行金融债权人委员会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指导金融债权人委员会发挥债权人一致行动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中介机构清产核资、银企对接谈判等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按照国务院化解过剩产能总体工作安排,2016-2020年,中央财政对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推动钢铁、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给予奖补资金,用于相关企业职工分流安置。2016年,根据我市报国务院备案的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央财政共下达我市专项奖补资金3.93亿元,市财政局已及时拨付企业并向社会公开资金分配情况。同时,按照财政部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了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明确资金审核监管职责、分配办法、拨付流程及管理要求,确保资金严格用于国家规定的人员安置具体用途。
四、关于发挥基金最大效能支持优质骨干企业发展上市的有关工作
近年来,市国资委支持市管企业在设立产业基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以津联控股所属渤海国资公司在设立产业基金方面的工作为例。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为统筹运作我市境内外资本运作平台而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境内的投融资平台,已经先后发起设立了五支产业基金,总规模48亿元。具体包括: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5亿元;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1亿元;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22亿元;天津渤海津镕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10亿元;天津渤海医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10亿元。这些基金在支持本地优秀企业产业结构升级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国有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实现股票首发上市或定向增发,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比如,信息产业基金参与了中环股份的定向增发,津镕产业基金参与了渤海证券增资扩股。
在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方面,市金融局会同天津证监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大力争取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支持,共同推动我市上市、挂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采取增发、可转债、公司债等方式再融资,募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积极鼓励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工具等债券品种进行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
以国有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为例。2016年以来,在首发上市方面,大力支持天津银行实现H股首发上市,融资60亿元,成为我市第一家整体上市的市管金融企业,一次性证券化资产6500亿元。在增发融资方面,推动上市公司百利电气、渤海股份完成增发,合计融资20亿元。在新三板挂牌方面,新增挂牌企业8户,分别为天铁集团物华股份,建工集团建研咨询,冶金集团金鼎股份,轻工集团麒聚科技,渤化集团海光药业,旅游集团海河游船、城投集团凯英科技、中环集团光电安辰。截至2017年4月,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28家,市属国有控股新三板挂牌企业共15家,市属竞争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约25%。
五、关于成立天津国投公司的有关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国资委会同国有企业共同出资100亿元组建了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该公司定位为我市国企供给侧改革的支持平台,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高效开展融资投资、股权运作、资产整合、资本运营、价值管理等实践,支持国企化解过剩产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高效运营国有资本。
正式运营。
六、后续工作
在化解过剩产能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方面,相关部门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支持市场主体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进行融资和优化资本结构,加快产业和产能的转型升级步伐,初步取得了一些进展。这些工作与贵单位所提建议,是高度一致的。下一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国资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职能分工,继续大力推进我市化解过剩产能相关工作,推动相关主体在利用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为消化过剩产能提供资金保障方面进行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的探索尝试,并对相关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再次感谢贵委员会对我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今后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 8360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