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86号建议的答复
叶礼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推进天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国企改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非常重视,组织有关处室进行了认真研究。2013年新一轮国企改革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国企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市国资委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一、完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
2016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资本运营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市管企业要按照“培育储备一批、股改辅导一批、上市挂牌一批、重组增发一批”思路,充分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国有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步伐,确立了“到2020年底,竞争类企业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50%”的目标。
今年1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提出的“混改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了“一二三”国企改革,明确提出要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机制,从数量扩大、层级提升、深度拓展三个维度上全面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工作。
1.全部混改。横向上,不分企业类别,无论是竞争类,还是公益类、功能类企业,都要实施混改。纵向上,不分企业层级,由原来仅在二级及以下企业混改,提升到一级集团公司层面,我们将在集团层面混改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以集团混改带动所属企业全部混改。
2.异质重构。这轮改革核心在所有制变革。除在大的基础设施领域鼓励与央企合作外,我们倾向于建立公非结构,鼓励引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者参与国企内部所有制改造,通过真正实现异质重构,进而形成“鲶鱼效应”,提高国企活力和竞争力。
3.体制机制。这轮改革的首要目标,是改革企业体制机制,解决制度动力和体制机制动能问题。在股权比例上,打破国有股“一股独大”,放开产权,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宜退则退。公益性国有企业要引进社会资本,由国有资本控股,保证公益性功能有效发挥。对功能类、资源类和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力和主导权。完全竞争性国有企业要引进社会资本进行股权结构改革,国有资本可以控股也可以不控股,实现国有资产资本保值增值。
二、搭建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对接平台
市国资委与商务委、工商联、中小企业局、投促办等市有关部门建立招商合作机制,搭建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对接平台,形成促进国企改革工作合力,推动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双向进入。集中组织有混改意愿的国有企业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和产权交易中心等各类平台披露信息公开推介,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2013年以来,连续四年集中组织400余户国有企业公开推介,积极吸引民营、外资等各类投资者。
三、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按照“宜控则控、宜参则参、控则有为、参则有序”和“开放性、市场化”原则,推进盘存量、引增量、强总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2013年以来,累计完成490户国有企业放开搞活,引进社会资金688亿元。一是存量引资。围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引入外部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实施了客车装配厂引进比亚迪、天弘基管引入阿里巴巴、七一二引入TCL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二是项目引资。以重大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强合资合作,打造资本融合、惠及各方的利益共同体,引入世界500强等知名企业,合资建设了光伏发电系统制造基地、哮喘药物生产基地等一批行业领先的产业项目;三是市场引资。着眼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利用好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优势企业和优质资产上市工作力度。完成2家企业首发上市,2家企业借壳上市,14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8家上市公司增发,共计融资240亿元。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引入了优势资源,优化了股权结构,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转变了体制机制,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国企改革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7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 8360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