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692号建议的答复
冯喜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对海河游轮实施‘油改气’的再建议”收悉,经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海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关注和对海河游船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市国资委非常重视,要求旅游集团和海河游船公司认真研究。
您提出的“油改气”问题,也是近年来海河游船公司一直在调研、探讨的问题。为保护海河水资源,2008年,海河游船公司对符合改造条件的5条小型悬外机敞篷游船尝试进行了“油改气”(LPG液化石油气)改造,但是因液化石油气安全性能低、动力不足等原因,至2012年,这5条小游船先后退出了经营。2012年3月,海河游船公司专门到中石油大港油田公司调研游船用气作能源的问题。滨海新能油有限公司推介了一种新能源LNG(低压低温液态天燃气),但经向海事部门和多家造船公司了解,当时还没有用在客船上的先例。2013年2月,公司又派人到中船重工702研究所进行调研。702所工程技术人员介绍:目前全国还没有一条大型游船使用燃气作动力的先例,国家也未出台客船使用燃气作动力的规范。2013年9月中国船级社出台了《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规范》,使天然气做船舶燃料成为一种趋势。
2017年,收到您关于“油改气”建议后,旅游集团和海河游船公司非常重视。因船舶改造需要经过海事部门的审批方可进行,
虽然因安全和技术原因,目前尚不具备进行“油改气”条件,但是我们和您一样,也非常关注海河的污染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竭尽全力地保护我们的母亲河,包括:与专业污油回收公司合作,定期对船舶机舱污油进行回收;由码头所在区的环卫部门的污水收集车专门收集船舶污水仓中的污水;自2014年起新建造游船一律预留天燃气装置空间及接口;坚持每年至少组织2次防溢油演练;在码头上、游船上张贴“禁止向海河乱丢乱抛”的警示语;导游在讲解过程中经常提醒游客保护水资源,不向海河丢弃物品等。因管理严格,自公司成立以来,未发生一起船舶溢油或污染事件。
随着“油改气”技术的日臻成熟,随着政府对配套设施的完善,相信建造天然气动力客船、对柴油动力客船进行天然气改造将指日可待,届时我们将及时跟进,及时向您报告。再次对您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 8360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