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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09 11:23:45   来源:党委纪检组

国资系统各市管单位、中央驻津单位纪委: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六个严禁”要求,市纪委、市监察局也专门发出通知,重申了“十个严禁”,强调监督执纪问责“零容忍”严惩戒,铁腕整治顶风违纪。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结合国有企业实际,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讲政治,以上率下

各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切实完善并落实“牛鼻子”四级递进责任体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锲而不舍抓好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标杆、作表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守纪律,不触“底线”

国资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类节日腐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着力将管党治党严实硬的要求体现到加强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和私人宴请;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在严明纪律规矩的同时,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

三、坚持“五查五看”,用好问责利器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工会等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联手联动,深入基层企业进食堂、进车库、进科室、进施工现场等重点部位,开展交叉互查和现场巡察,形成有效防范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监督格局。通过落实“五查五看”,强力推进监督检查,即查财务原始票据,看是否存在用公款购买各种购物卡、违规公款吃喝、违规购买各种节礼等问题;查工资薪酬发放记录,看是否存在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问题;查公务车辆封存情况和公务用车使用台账,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车或公车私用问题;查企业内部食堂、招待所、培训中心、宾馆酒店,看是否存在变项大吃大喝和违规宴请问题;查个人事项报告,看是否存在公款出市、出国(境)旅游和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问题线索。

在查看过程中,要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同步听取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人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口碑和保障职工正当福利待遇的意见建议。在20161231日至201725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向职工群众公示其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建立24小时廉政值班制度,对职工群众举报反映、上级纪委交办、新闻媒体点名曝光的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受理一起核查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凡“两节”期间发生的“四风”问题,都要实施“一案双查”,确有工作部署不得力、教育提醒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格、监督检查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各级企业线索核查和处理决定情况,要于查结后两天内逐级上报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组;各市管企业传达贯彻、组织实施、查处问题的总体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经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于2017210日报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组。

节后,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组将组织力量,对各市管企业廉洁过“两节”情况视情开展抽查。对有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理以及漏报、瞒报的,将按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的责任。

 

 

                市纪委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组

                      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