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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集团坚持问题导向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9-14 08:35:04   来源:党委纪检组
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专项
工作推动会发言材料之一
 
能源集团坚持问题导向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
能源集团纪委书记 郭卫东
(2016年8月24日)
 
尊敬的市国资两委领导,各兄弟单位领导:
为了落实好市委巡视二组巡视能源集团提出的问题整改,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的有关规定,作为巡视工作向基层的延伸,能源集团于2015年10月开展了巡视督查工作。今年,按照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安排,能源集团在总结巡视督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了巡察工作。按照会议安排,我就能源集团开展巡察工作情况向大家做汇报,敬请批评指正!
一、巡察工作多措并举,延伸党内监督触角
(一)健全制度流程,完善机构设置。2015年5月至8月,市委巡视组对能源集团进行巡视。9月,对巡视问题进行反馈。为了切实整改到位,建立长效机制,集团借力巡视并向下延伸,开展了巡视督查工作制定了《中共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巡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由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和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纪检监察室。成立了4个巡视督查工作组,选调所属企业党组织书记担任专职工作组组长,组织关系由集团组织部管理。工作组成员从所属企业后备干部、政工干部中选配。工作组成立后,建立了相关工作流程,建立了保密、考勤、举报受理及转办等工作制度,建立了谈话、报告等统一模板,使巡察工作依规有序推进。今年,按照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推动会精神,集团对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巡视督查工作组调整为巡察工作组,
(二)规范巡察内容,突出重点要求。巡视督查工作组成立后,马上针对市委巡视二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对集团所属39家二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既检查整改方案针对性、整改措施可操作性,也检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调整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今年对集团所属39家二级企业开展巡察工作,对各单位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同时对落实集团重要决策部署、执行集团有关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包括七项内容: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二是贯彻执行集团党委决策和集团各项工作部署情况;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四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五是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六是执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七是燃气、供热企业开展行风建设、服务客户情况。
(三)探索巡察方法,力求高质高效。巡察组建立后,开展了很多基础性、探索性的工作,努力通过多种巡察工作方法和途径,保障巡察工作有效深入开展。一是听取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二是与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三是受理反映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四是经批准查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五是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六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七是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八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列席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九是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十是对所属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对被巡察单位的客户、供应商、协作单位进行走访调研。此外,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二、优化基层政治生态,巡察工作初见成效
巡察工作紧密结合集团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形成震慑,堵塞漏洞,在探索推进中收到了良好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加强和改进了对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巡察组在集团党委领导和纪委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独立性很强,对所属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形成有效监督,与企业纪检组织对内的监督执纪问责衔接,消除了监督上的盲区。巡察组在常态化监督中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把“四种形态”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广大基层党员群众对集团的巡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和认同。大家普遍认为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集团管控的必要措施,也是集团和企业之间又一个沟通渠道,一方面能够帮助企业把脉问诊,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让基层反映问题的渠道更为畅通。三是加强和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使公司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的自觉性和敏感性不断增强。特别要求各单位系统地学习新《准则》和《条例》,并通过报纸、网络等方式关注中纪委对有关规定的解释,提高广大党员的红线意识。四是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处理,起到了明显的警示震慑作用。巡察组初步调查发现的涉及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犯劳动纪律等典型问题线索,经纪检组织查核和立案处理,有1人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有1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有3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有3人给予警告处分,有3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有7人进行组织处理。这些典型问题的查处,使巡察工作形成有效震慑。对于查否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五是有效增强了责任意识。对发现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促使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履行两个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企业行政干部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和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断增强。六是切实做到了边巡边改边查,作用明显。巡察组边巡察、边反馈、边督促,使“巡”与“查”、“巡”与“改”紧密衔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对巡察组提出的各类问题,能够认真对待并迅速开展整改落实,有的问题在巡察期间即得以完善和改正,使得巡察工作趁热打铁,举一反三,取得实效。
总之,巡察工作优化了基层政治生态,层层传导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延伸了党内监督触角,与所属企业内部监督有机结合,形成了监督上的合力。实践证明,在基层开展巡察工作不仅必要,而且有效。
三、开展好巡察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集团党委重视是开展好巡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集团党委决定开展巡察工作后,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流程,从人员配备、办公环境、营造氛围等方面对巡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集团党委相关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巡察组发现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查办或整改,对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了巡察工作顺利推进。
(二)巡察组组长的责任心和政治意识是开展好巡察工作的关键。巡察组组长是集团党委经过仔细斟酌、反复比选后确定的,既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又有揭示问题、督促问题解决的责任心,确保巡察工作做到“敢查、真查、严查”。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是开展好巡察工作的重要原则。在巡察内容确定上,把问题易发和风险较高的领域作为重点关注领域;在巡察过程中,围绕发现问题进行访谈调查;在巡察报告中,要求揭示问题和提示风险的内容不低于80%;对巡察发现问题,要求边查边改、立整立改,下一轮巡察要对上一轮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闭环管理。这种全过程的问题导向使巡察工作明显地区别于一般的工作检查,成为监督体系中一项重要手段。
在市国资委党委和市国资两委纪检组的领导下,能源集团虽然在巡察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要按照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把“四种形态”与巡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机整合起来,建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新格局,为集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