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宣传  > 通知公告  >  正文

市国资委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6 08:42:55   来源:政策法规处

 

 

 
市国资委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
 
各市管企业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建办联发的《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建办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津法建办联发〔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管企业按照该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和具体宣传方案,并将学习宣传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市国资委预计将于2017年7月组织讲座,重点讲解民法总则的各项规定,举办讲座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璐珠
联系电话:83606344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