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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

发布时间: 2017-04-21 09:45:16   来源: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规范权力运行、简政放权,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年内我们对《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进行了修订,经市国资委第二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2017 版)》予以印发,《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津国资法规[2014]82号文件印发)同时废止。相关材料电子版可在市国资委网站下载。

    办事流程参见《天津市国资委行权履职行为流程图》

  附件:《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2017版)》

  例:

  事项名称:

  发展战略管理事项

  (1)发展战略规划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相关制度:

  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管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国资规划201297) 

  适用对象:

  (一)市管企业3-5年中期发展规划

  (二)市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报送材料:

  市管企业3-5年中期发展规划审核报送材料:(一)规划的正本及编制说明;(二)决定和审查规划的程序性文件;(三)相关的咨询评估、专家论证的结论;(四)其他相关文件或资料

  市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审核报送材料:市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正式确定前的文本报告

  办理地点:

  市国资委规划发展处 

  联系电话:8360****(详情请见上方附件 根据处室职责咨询联系)

  报送时间:

  每个5年规划期的前一年年底前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